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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电动二轮、三轮摩托车要上牌了

    信息发布者:迎接未来
    2021-07-28 08:08:44   转载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

    关于对电动二轮三轮车

    实行挂牌管理的通告


    近年来,由于麦积区发生多起涉及电动车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农村地区电动车事故频发,因相关管理法规滞后,造成电动车管理失管漏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警保合作协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麦积公安分局决定于2021年8月1日起对全区国标电动二轮车、三轮车纳入注册挂牌登记管理,集中对超标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办理“电动车参保备案登记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纳管范围


    (一)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电动二轮车、三轮车,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销售发票(注册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辆照片、车主身份证,在麦积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纳入机动车管理。



    (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电动二轮车、三轮车,持车主身份证、车辆来历证明、车辆照片在人保财险麦积支公司、各镇行政村交管室、“警保合作”劝导站办理“电动车参保备案登记牌”。



    二、挂牌管理具体措施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麦积支公司与交警大队在城区与各乡镇行政村交管室以及“警保合作”劝导站协同开展电动车挂牌工作,以村、社区、学校为单位,集中对全区电动车免费办理“电动车参保备案登记牌”。


    (二)“电动车参保备案登记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麦积支公司提供。


    (三)电动车安全头盔由电动车驾驶员自行购买。


    三、“电动车备案登记牌”使用范围及效力


    (一)“电动车参保备案登记牌”只适用于车辆在麦积辖区范围内使用。


    (二)本次所办理的“电动车参保备案登记牌”只是一种交通管理纳管措施,不确定车辆属性,不是对非国标产品的法律认可。


    (三)在“电动车参保备案登记牌”适用期间,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实施,遵照新法规执行。


    四、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电动车必须经注册登记取得牌证或备案取得标识牌、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驾驶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三)电动二轮、三轮车上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车辆驾驶人予以处罚;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


    来源: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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